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6-062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的日期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
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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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追溯调整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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