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其岗位价值、履职责任和贡献程度,根据公司相关的薪酬制度,结合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2026 年度津贴为每人 8 万元人民币(含税),
按年度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其岗位价值、履职责任和贡献程度,根据公司相关的薪酬制度,结合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薪酬构成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具体标准如下:
(一)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规模、行业岗位薪酬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
确定,为固定薪酬部分,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履职收入;
(二)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履职绩效、项目运营成果紧密挂钩的浮动薪酬部分,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通过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实施的中长期激励报酬。
五、其他规定
1.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低于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完成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严格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经核实的项目运营数据开展。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退休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核算薪酬并发放。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5.上述薪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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