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87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一批次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90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52.8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9.16 元/份。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实<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月 4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或意见。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
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向符合条件的 177 名激励对象授予 969 万份股票期权。
6、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比例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比例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除上述调整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7、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比例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8、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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