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3)。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决议,基于公司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使公司各业务板块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
现任独立董事金振朝先生、向怀坤先生、梁金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以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 2025 年度主要工作。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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