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梁金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在公司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梁金华先生,197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
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2 年 7 月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会计系。1992 年-1996年于湖北鄂州市吴都商场任财务科科长,1996 年-2000 年于深圳长城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00 年-2004 年于深圳市港泰源集团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裁,现就职于深圳联杰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主任会计师职务,担任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和 3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
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事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会议 次数
梁金华 9 9 0 0 否 3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
及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回避表决外,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应出席4次,实际出席4次。本人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和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就年度审计事项与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提出重点关注事项,主动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时跟进工作进展,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应出席1次,实际出席1次。本人对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阅,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相关事
项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提交相关议案至董事会审议。本人在2025年度未行使以
下特别职权: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
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现场访问、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沟通交流,检查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有效运行情况,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汇报关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进展情况,对后续审计需关注重点提出建议,并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