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 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 华振”)审计团队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毕马威华振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 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 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 作,聘期一年,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 所根据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99649382G
成立日期:2012 年 7 月 1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首席合伙人:邹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24 年,毕马威华振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数为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46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
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陈怡,2011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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