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前次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届满次日即
2026 年 5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
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为前次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届满次日即
2026 年 5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
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单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公司授权经理或经理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保函、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当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公司将按照担保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和披露程序。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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