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股票简称:和远气体 证券代码:002971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Hubei Heyuan Gas Co., Ltd.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 52 号
(馨农家园)2 栋 1102 号)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3 幢 1 单元 5-5
二零二五年七月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湖北聚势及杨涛。湖北聚势、杨涛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湖北聚势、杨涛已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3、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为 14.9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025 年 1 月 2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除权除息日 2025 年 1 月 14 日后,本
次发行价格调整为 14.88 元/股。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除权除息日 2025 年 5 月 27 日后,本次发
行价格调整为 14.78 元/股。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40,053,403 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如本次发行前,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总额进行调整,则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发行股份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确定。
5、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9,198.93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6、实际控制人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已承诺自和远气体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至承诺函出具之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杨涛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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