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75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星
期五)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2024 年 11 月 5 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和《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根据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4 年 11 月 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止。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现提请召开股东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
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5 年 11 月 4 日至
2026 年 11 月 3 日止。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
不变。
本次延长有效期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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