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3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6-007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
扩建 4500 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项目名称: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扩建 4500 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2、扩建产品名称:电子级三氟化氮;
3、投资金额 68,371.00 万元人民币;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6、本项目为公司在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宜昌产业园项目”)基础上扩建的项目,在技术、生产及经营方面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将来的盈利能力受到行业、市场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原料价格、产品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项目的盈利水平,故本公告所涉及的投资额、投资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报期等财务数据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项目进展情况
2022 年 3 月 12 日、2022 年 3 月 24 日、2022 年 4 月 21 日和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关于投资建设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暨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和《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公司在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宜昌产业园项目,同时投资成立了控股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新材料”)作为实施主体。
宜昌产业园项目占地 880 亩,分两期建设,规划的主要产品为“电子级三氟化氮、六氟化钨、三氯氢硅、二氯二氢硅、四氯化硅、硅烷、乙硅烷等电子特气,以及氨基、乙烯基、环氧基、酰氧基、烷基、苯基、硫基等系列硅基功能性新材料”等产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所规划的产品正在分批试生产,预计今年将逐步达到“投产-稳产”的目标。
本次扩建的 4500 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是在宜昌产业园项目建设基础上扩建的项目。
二、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介绍
电子级三氟化氮是微电子工业中一种优良的等离子蚀刻气体,具有良好的蚀刻速率和选择性。
本次投资扩建的 4500 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决策的,投资总预算 68,371.00 万元,分两期建设,建设期三年,资金来源为控股子公司和远新材料自筹,公司董事会授权和远新材料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非“高能耗、高排放”说明
(GB/T4754-2017)(2019 年修订)中的“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之行业,“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大类“C266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中类的“C2669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小类,项目所规划产品均不在《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 年版)》所属附件及《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两项名录之中,故本次扩建的 4500 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 4500 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之法律意见书》。
四、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2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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