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6-016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
〔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文》”),明确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 19 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公司自 2026 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 19 号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9 号文》的相关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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