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人员信息:2024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68 人,注册会计师共 359 人,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0 人。
业务规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83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5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59 亿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193.46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科安达同行业客户共 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繁简程度、工作要求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要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众华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3、监事会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众华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审计过程中,众华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 年 0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各
位委员与公司财务负责人沟通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公司财务和账务情况。并向负责审计事项的项目经理了解了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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