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会字(2025)第 00763 号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
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科安达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科安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科安达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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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5 年 3 月 26 日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管理制度,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管理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三、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母子公司各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政策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销售行业和销售客户集中风险、客户信用管理风险、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安达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市科安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安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岩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科安达软件有限公司、珠海市高平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KEANDA (HONGKONG) INTERNATIONAL GROUP CO.,LIMITED、KEANDA GmbH、深
圳市科安达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科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KEANDAHUNGARY Kft、武汉市科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主要包括: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存货与成本、研究开发、工薪与人事、投资与筹资、财务报告等。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四、 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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