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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科安达: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完善公司内部监控机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三条 公司对会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各子公司无权任免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推荐并经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可连聘连任。

第六条 公司设会计机构负责人一名,由财务负责人推荐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聘任,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人事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八条 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和条件如下:

(一)具有 5 年以上大中型企业全面财务管理工作经验,经济或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或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会计从业资
格证书;

(二)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掌握财务核算及管理、金融、财政税务、法律、证券等方面知识,具备上市公司相应岗位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员工的利益,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擅长财务分析和资本运营,熟悉资本市场和金融机构;

(五)具备战略管理能力,具备处理全局性事务的决策能力。

第九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如下:

(一)从事会计工作 5 年以上,并有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 4 年以上的经历;

(二)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熟悉会计准则、税务法律法规,掌握财务核算及管理、金融、财政税务、法律、证券等方面知识,具备上市公司相应岗位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有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十条 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或会计机构负责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二)曾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者;

(三)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者;
(四)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并且尚未解除者;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或会计机构负责者。

第三章 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 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提出财务运作、财务管理核算等方面的建议和分析;

(二)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负责,
配合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及其他审计鉴证工作;

(三)监督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运作情况,并对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四)参与公司经营计划制定、资产购置与处理、对外投资、企业并购、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议,参与管理层做出决策;

(五)负责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配备和任免;
(六)根据董事长授权,负责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对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包括主要经济指标偏离的预警报告和重大财务事项的及时报告);

(七)负责撰写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及财务决策与制度的方案,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八)负责公司融资业务的拓展、推进与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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