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安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科安达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科安达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0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行价 11.49 元,募集资金总额 506,479,2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1,989,2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54,49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19)第 780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7,809.00 7,809.00
2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8,929.00 18,929.00
3 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 8,574.00 8,574.00
项目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137.00 5,137.00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45,449.00 45,449.00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
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安达”)为“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成都科安达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区中铁产业园)为该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使用“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向该项目实施主体成都科安达实缴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用于实施成都科安达“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同意,“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
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
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变更“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项目中 6,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一代计轴智能传感器开发项目”。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 珠海科安达 7,8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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