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规则、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有关规定(以下合称“深交所规则”)以及《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深交所规则等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部是公司专门的信息披露机构。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配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等。
(二)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外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相关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相关事项的提案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有关人员;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从公司获取有关内幕信息的其他外部单位人员;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审批等环节的其他外部单位人员。
(三)由于与第(一)(二)项相关人员存在亲属关系、业务往来关系等原因而知悉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 内幕信息流转及备案程序
第六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按照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相关信息,并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
第七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包括:姓名或者名称、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股东代码、联系手机、通讯地址、所属单位、与公司关系、职务、关系人、关系类型、知情日期、知情地点、知情方式、知情阶段、
知情内容、登记人信息、登记时间等信息。
知情时间是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或者应当知悉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知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知情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证券部有权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或补充其他有关信息。
第八条 内幕信息事项采取一事一记的方式,即每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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