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认为司农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基本信息
司农所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司农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
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 人,注册会
计师 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2 人。
2025 年度,司农所收入总额 为人民币 13,057.5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 11,740.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779.21 万元。
2025 年度,司农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9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5,407.17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773.38 万元,购买的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腾,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2005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 4 月开始在司农所执业,现任司农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小颖,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
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 月开始在
司农所执业,现任司农所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覃易,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2015 年取得注
册会计师资格,201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司农所执业,现任司农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腾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小颍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覃易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两次,除此之外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司农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腾、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小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覃易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年报审计服务收费将根据拟执行审计所需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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