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以 6 票同意,2 票回避表决通过,而《关于 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公司 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情况公告 如下:
一、方案概述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 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 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薪酬: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 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 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非独立董事的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董事薪
酬方案,按月度、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8 万元人民币(含税),按季度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按月度、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或依法律法规规定缴付;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4、薪酬的调整和止付追索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
二、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其中所有委员回避表决《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而《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三名委员审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
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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