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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7 17:27:41 股吧网页版
瑞玛精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6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征零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普莱德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 48,000 万元担保额度,在最高限额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前述担
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额
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前述子公司担保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
关协议及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信征零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
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2025 年 7 月 3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乡
融合发展试验区广州增城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广州增城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BZ477140120251002),约定公司为信征零件与中行广
州增城分行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
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提供最高本金人民币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信征零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60.54%;本次担保发生之后,公司为信征

零件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7,000 万元(其中:2024 年担保未到期额度 2,000 万元),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3,000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州增城分行;

4、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人民币 5,0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及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本合同项下担保最高债权额为担保债权最高本金及前述主债权相关担保债权金额之和;

7、保证期间: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42,000 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未经审计)的 53.54%,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4.32%。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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