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6 号)批复,同意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玛精密”、“发行人”、“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瑞玛精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公司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瑞玛精密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瑞玛精密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备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的要求,符合瑞玛精密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5 年 11 月 13 日。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20.16 元/股,本次
发行底价为 20.16 元/股。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3.4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16 倍。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6,963,587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 31,350,520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3.44 元/股,发行股数为 26,963,58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32,026,479.28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名,不超过 35 名,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林巨强 938,566 21,999,987.04 6 个月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
2 限公司-苏州苏新股权投资 853,242 19,999,992.48 6 个月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 6,399,317 149,999,990.48 6 个月
责任公司
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
4 限合伙)-晅瀚卓势 6 号私 1,066,552 24,999,978.88 6 个月
募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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