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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7 19:36:17 股吧网页版
瑞玛精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9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审议通过的决议事项,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普莱德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苏州)”)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6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6,963,58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4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32,026,479.2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936,395.19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090,084.09 元。上述资金已经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5)第 1693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决议,公司、控股子公司

普莱德(苏州)在前述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前述银行、保荐机构分别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募集资金用途 账号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座椅系统集成及部件 89040078801200004070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生产建设项目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座椅系统集成及部件 1102021129201336676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生产建设项目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7070180805688378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州干将路支行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 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 8112001012000893259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苏支行 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普 莱 德 汽 车 科 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 32250110072300001937
(苏州)有限公司 州浒关开发区支行 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普 莱 德 汽 车 科 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 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 554739389716

(苏州)有限公司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普 莱 德 汽 车 科 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 512915211110006

(苏州)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公司简称为“甲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

苏支行简称为“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丙方”,所签署的三方

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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