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股票简称:瑞玛精密 股票代码:002976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陈晓敏 翁荣荣 谭才年
王明娣 龚菊明
全体监事:
任军平 谢蔓华 张启胜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陈晓敏 谭才年 解雅媛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7
三、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0
四、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9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25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7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27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8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8
第三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30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30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30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31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32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33
发行人律师声明...... 34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35
验资机构声明...... 37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8
一、备查文件...... 38
二、查阅地点...... 38
三、查阅时间...... 39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瑞玛精密 指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发 指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情况报告书 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对象发行
《发行方案》 指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方案》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人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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