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
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2、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
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
措施 9 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2025 年度审计项目组成员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后台服务支持体系及团队,团队成员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汪玉寿,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悦康药业、江河集团、和顺石油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倪士明,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信博、亚华电子、铜冠矿建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良文,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六国化工、九华旅游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前述项目签字合伙人汪玉寿、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良文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倪士明于 2026 年 1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 1 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二、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执行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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