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6 15:59:09 股吧网页版
瑞玛精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进一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一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玛精密”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金证券对瑞玛精密进一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6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6,963,58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4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32,026,479.2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936,395.19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090,084.09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 1693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号 金拟投入金额 金拟投入金额

1 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 43,914.00 35,914.00 35,914.00
产建设项目

2 座椅系统集成及部件生产建 23,053.00 18,255.65 18,255.65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9,033.00 9,033.00 8,239.36

合计 76,000.00 63,202.65 62,409.01

三、本次拟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前述额度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四、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普莱德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苏州)”)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普莱德(苏州)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普莱德(苏州)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固定收益凭证等,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