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股份”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宁股份《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对一般性内控缺陷事项已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包括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其各职能部门的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内控体系所包含的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和控制活动五个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安全环保管理、采购销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募集资金管理、重大投资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1、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或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方针,审议公司重大交易事项,选举和更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议和批准董事会报告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决策机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按各自职责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经理层为执行机构,负责主持、管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制定了一系
列管理制度,形成了一套健全、有效、操作性强的内控管理体系。
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内部控制和业务特点,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部、资金管控中心、核算中心、成本管控中心、审计监察管理部、设计施工监察管理办公室、销售管理部、采购管理部、生产运行指挥中心、行政采购招议标管理中心、安全环保管理部、行走机械经营部、公共事务管理部等职能部门,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公司组织生产、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确保安全等方面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2)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机构,是负责战略发展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重大资本经营项目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整体综合实力,结合公司实际和发展需要,提出“立足钒钛,横向并购资源、纵向延伸产业链、进军新材料和新
能源领域,致力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钒钛材料企业”的战略目标。
(3)社会责任
公司以履行社会责任为重要使命之一,积极保护股东和投资者权益、员工权益、供应商和客户权益,在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社会公益事业和精准扶贫等方面忠实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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