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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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
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CDAA1B0251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股份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安宁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安宁股份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安宁股份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安宁股份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编制专项报告。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75号)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安宁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0,989,9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3,758,992.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人民币20,048,103.7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3,710,888.2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26日全部到账。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12月27日出具XYZH/2024CDAA1B0455号《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26日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安宁股份之控股子公司攀枝花安宁钛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钛材”)年产6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余额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168,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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