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广东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1999年7月-2003年8月,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任职;2003年8月-2016年4月先后任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执行董事等职务;2016年7月-2019年8月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20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思倍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深圳市泰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德捷联合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2023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出席了10次董事会、列席了2次股东会,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坚持审慎履职原则,在每次会议召开前,主动向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会议议题背景、具体内容,全面获取议案相关资料及支撑文件,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逐一细致审阅,重点核查议案合规性、合理性及对公司发展、股东权益的影响,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经本人审慎核查确认,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法定要求。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重大投融资、关联交易等各类重大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决策流程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决策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全力支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共计参加5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共计参加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对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针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本人均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工作,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常态化、充分的沟通交流,定期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核心业务推进、重大项目进展等具体情况,确保全面、准确掌握公司运营状况,为有效行使监督权、决策权奠定基础。同时,主动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内控合规等关键环节,全程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围绕年度审计计划、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关键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研讨与监督。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推动加强审计队伍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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