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3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剑敏。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 19栋二楼会议室。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14 人,代表股份 130,559,4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234%(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份1,400,760股和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 478,000 股,下同),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24,745,4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6.522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5 人,代表股份 5,814,0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1005%。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去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 407 人,代表股份 5,890,9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6,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1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5 人,代表股份 5,814,0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1005%。
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0,544,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反对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875,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3%;反对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9%;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8%。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544,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反对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875,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3%;反对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9%;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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