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20:36:36 股吧网页版
华盛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学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审慎、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学金,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91年7月至2014年2月在深圳大学先后担任核技术研究所工程师、应用物理系实验室主任、理学院实验中心主任、人事处副处长、科研处处长、科学技术部主任;2014年2月至今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协理副校长。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仔细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公司2025年相关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会议审议事项,经审慎考

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的情形。

2025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

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度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姓 参加董事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名 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李学金 7 1 6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战略委员会

2025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均出席了战略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切实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

2、提名委员会

2025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

委员均出席了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专门

意见,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

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业务状况方面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积极参加股东会和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回应投资者关切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一直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予以高度关注,定期听取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主动查阅、问询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获悉行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