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原因
1、2025年6月2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规定“关于以公积金弥补亏损问题”、“关于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问题”、“关于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处理问题”的相关内容。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2025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19号解释”),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解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公司将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及19号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1、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得到所有与会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依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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