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0
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司农专字[2026] 25009220093 号
目 录
审核问询函回复......1-163
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司农专字[2026] 2500922009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作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对问询函的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订的内容
募集说明书中对问询函中要求披露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考虑到问询函中回复的完整性,不同问题的回复存在重复内容的情况。因此,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时,考虑募集说明书上下文联系及可读性,针对重复的内容进行了适当合并、节略,并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编号重新进行了编排。
问题 1.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耳机产品和音响产品、精密零组件。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43048.26 万元、173427.30 万元和 181841.92 万元,各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7917.23 万元、10466.28万元和 6955.86 万元,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4.21%、21.91%和 21.81%。
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 67.74%、78.74%和 76.59%,境外销售主要销往北美、欧洲以及日本等地。公司各期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73.41%、76.69%和 72.36%,客户较为集中,对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逐年增加,各期占比分别为 28.37%、40.53%和 46.29%。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33918.51 万元、 48233.98 万元和
36793.86 万元,报告期内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3.71%、27.81%和 20.23%,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分别为 9.55%、8.36%和 10.3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9419.56 万元、25999.64 万元和
25726.84 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7.40%、29.01%和 29.24%;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5365.79 万元、52670.70 万元和 53591.28 万元,占
当期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57.04%、63.42%和 71.47%,呈增长趋势。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完成对广州飞达音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音响)控
股权的收购,确认商誉 10752.19 万元,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因收购飞达音响而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 4846.86 万元。
2025 年 11 月,公司子公司飞达音响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受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存在长期股权投资等,未认定为财务性投
资。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量化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持续增长、最近一期“增收不增利”且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相关不利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或减弱,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净利润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是否持续符合《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发行人下游行业
竞争格局及集中度、与主要客户合作协议及续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客户情况等,说明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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