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9 19:21:23 股吧网页版
朝阳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立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0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立新)

本人陈立新,作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积极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致力于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审慎性,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持续完善与合规运作,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与义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陈立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6 月出生,工商管理
硕士。曾任中国图书进出口上海公司编辑、世界图书出版上海有限公司编辑部主任、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秘书长、上海维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经理、上海音联科技交流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经理。现任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党支部书记、耳机分会会长,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湖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山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按规定出席了上述
所有会议,并对所有议案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出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董 本报告期应出 实际出席股
席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股东会次数 东会次数

10 0 10 0 4 4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 5 次,对 2025 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解锁但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草案、调整、首次授予等事项进行审议,确保奖惩机制符合公司战略与股东利益,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对拟
聘任财务总监、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程序提名符合任职条件的内部审计负责人。就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政策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2025 年出席战略与投资管理
委员会会议 2 次,结合当前市场行情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近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等事项进行研究分析,作出合理判断并提供专业性建议,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和企业价值提升。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