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晓明)
本人赵晓明,作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审慎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赵晓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
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广东京粤汉字电脑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总裁办公室主任,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监察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基建处正处级干部。现任仲恺教育基金会理事长、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锦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按规定出席了上述
所有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出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董 本报告期应出 实际出席股
席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股东会次数 东会次数
10 1 9 0 4 4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本人秉持谨慎客观的原则,于董事会召开前认真研读议案材料,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对审议事项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判断,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独立、公正地对所有议案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7 次,就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对拟聘任财务总监、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程序提名符合任职条件的内部审计负责人,切实履行作为公司治理关键环节的法定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结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提报至董事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2025 年出席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 2 次,对公司近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等事项进行审议,为公司发展战略提供专业性建议,保证公司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和合理性,推动企业价值提升。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次。本人对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前置审议,重点关注上述事项是否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独立、客观地对所有事项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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