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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20:09:42 股吧网页版
1-1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股票简称:朝阳科技 证券代码:002981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ISUNTEK INC

(住址:东莞市企石镇旧围工业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六年四月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资信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资信出具的《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朝阳科技主体信用评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 A+。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对本期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公司未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形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
红条件的,公司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且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正时,应当优先考虑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3、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可以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第 3 项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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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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