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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4 15:48:20 股吧网页版
湘佳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债券代码:127060 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4 号)核准,湖南湘佳牧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开发行了 640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64,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30,463,500.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字[2022]2-8 号)。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之一“1350 万羽优质鸡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中的“夹山镇浮坪村鸡场”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西湘佳牧业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募集资金用途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广西湘佳牧业有

1 广西湘佳牧业 限公司石埇养殖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 805578626700001
有限公司 基地项目及八东 有限公司钦州分行

养殖基地项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2:广西湘佳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账号
为 805578626700001 ,截至 2026 年 1 月 9 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0 万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夹山镇浮坪村鸡场项目(即广西湘佳牧业有限公司石埇养 殖基地项目及八东养殖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 年_/_月
_/日,期限_/_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 权。甲方和乙方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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