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北摩高科: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09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赛尼航空设备(河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尼航空”或“标的公司”)是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赛尼航空 100%股权。公司拟与关联方北京赛尼锐驰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赛尼锐驰”)共同投资赛尼航空,公司已与赛尼锐驰、赛尼航空共同签署《赛尼航空设备(河北)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如下:赛尼锐驰按照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以人民币 2,000,000 元认购赛尼航空新增注册资本 2,000,000 元。赛尼航空自设立至今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此增资价格根据赛尼航空的前述情况由各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基于赛尼航空股权多元化需求,并结合公司对未来的经营战略与发展规划,公司拟放弃对赛尼航空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赛尼航空注册资本将由8,000,000 元增加至 10,000,000 元,公司对赛尼航空的持股比例将由 100%变为80%,赛尼航空仍为公司的并表子公司,但将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

赛尼航空董事长王飞女士(系实控人近亲属)为赛尼锐驰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赛尼锐驰 99%出资份额;李荣立先生为赛尼锐驰的有限合伙
人,持有赛尼锐驰 1%出资份额,其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目前辞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未满十二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的规定,王飞女士、李荣立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5 年 0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天闯先生(系王飞女士之配偶)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赛尼锐驰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EW1UXB9L

成立日期:2025 年 09 月 03 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北京摩擦材料厂)9 幢 1 层 1029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飞

出资额:2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通用航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赛尼航空董事长王飞女士(系实控人近亲属)为赛尼锐驰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赛尼锐驰 99%出资份额;李荣立先生为赛尼锐驰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赛尼锐驰 1%出资份额,其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目前辞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未满十二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的规定,王飞女士、李荣立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赛尼锐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赛尼航空设备(河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3MAE6RHFN57

成立日期:2024 年 12 月 05 日

注册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赵普大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