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北张家浜路 128 号 302-1、302-2、303-3 室
二零二六年三月
声 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长江保荐”)接受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北摩高科”或“公司”)聘请,作为北摩高科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经过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除非特别注明,本发行保荐书所使用的简称和术语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目 录
声明...... 1
目录...... 2
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二、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情况...... 11
三、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2
四、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3
五、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备案的核查情况...... 14
六、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 15
七、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15
八、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16
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本保荐机构出具《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附件),授权保荐代表人郑旭楠和张文海担任北摩高科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北摩高科本次发行的尽职保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事宜。
1、郑旭楠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郑旭楠女士,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华创云信(600155)、东杰智能(300486)等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值得买(300785)IPO、祖名股份(003030)IPO 等保荐类项目;滨沅国科、力克川、小鸟科技、尼特智能、银河股份等推荐挂牌项目,第一创业次级债、第一创业公司债等债券投行项目。除本项目之外,目前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的项目:无。郑旭楠女士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郑旭楠女士最近 5 年内具备 36 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 12 个月持续从
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重大监管措施,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2、张文海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张文海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拥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晶品特装(688084)IPO、英力股份(300956)IPO 和可转债、天秦装备(300922)IPO、北摩高科(002985)IPO、新兴装备(002933)IPO、科力装备(301552)IPO、三达膜(688101)IPO 等保荐类项目。除本项目之外,目前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的项目:无。张文海先生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张文
海先生最近 5 年内具备 36 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 12 个月持续从事保
荐相关业务,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重大监管措施,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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