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朝合)
本人作为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朝合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化工学院教授。曾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工程学院院长、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油气加工新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公司和山东三维化学集团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理事、
中国石油学会智库专家、山东省化学化工学会副理事长。2025 年 2 月至 2028 年
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5 年做到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会议 8 次、股东会 3 次,均以现场或线上会议的形式参与。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 现场出 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立董 度应参 席董事 式参加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东会次
事姓名 加董事 会次数 董事会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数
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杨朝合 8 1 7 0 0 否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2 次,实际出席 2 次,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对公司董事会选举第四届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管人员等的提名选聘程序提供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战略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出席 1 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就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专业意见。
(3)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9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9 次,实际出席 9 次,就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计划、内部控
制、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额度、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同时对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查、审阅公司财务报表,掌握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4 次。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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