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郜卓作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始终秉持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使命。通过积极出席各类会议,深度参与各项会议的审议过程,既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又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以规范公司治理为着力点,通过参与审核和科学决策,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作用,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郜卓,会计博士学位,持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太原汽车制造厂技术员、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教师、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股改办副主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客座教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自 2020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性的
年度确认书。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会 3 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并现场出席了全部股东会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职责。在历次会议中,本人均认真听取各项汇报内容、详细了解相关事项细节,充分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及行业实践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建言献策。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审批流程,程序合法、内容有效。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未对任何事项提出异议,亦无反对或弃权情况。
(二)发表意见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履职能力,作出了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具体发表意见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涉及事项 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5/1/23 第八次会议 《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同意
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的议案》
2025/4/10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同意
第九次会议 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
时间 会议届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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