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芳作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始终秉持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决策工作,审慎审议每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积极支撑。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芳,博士学位,历任电子工业部第 49 研究所助理工程师、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工程师、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副研究员、兵器工业部标准化所副研究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任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临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性的
年度确认书。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会 3 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恪守履职要求,以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全程出席所有董事会会议,同时现场出席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在历次会议中,本人认真听取、审慎审议每一项议题,主动参与会议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及行业实践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科学决策。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已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内容合法、程序有效。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经过审慎研判后投出赞成票,对所有审议事项均未提出异议,亦无反对、弃权等情形。
(二)发表意见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对公司、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相关事项,在充分调研、全面了解事项背景及细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履职能力,作出了客观、独立、公正的专业判断,具体发表意见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涉及事项 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5/1/23 第八次会议 《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同意
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2025/4/10 第四届董事会 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
第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时间 会议届次 涉及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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