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敦平作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及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敦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 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
大学法学院,2023 年 11 月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2025 年毕业于清
华五道口金融学院 EMBA。2005 年取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现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权益合伙人,专注于私募股权和投资基金、投资并购和公司治理、商事诉讼仲裁等法律业务领域。现任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 2 月 1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性的
年度确认书。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会 3 次。本人自任职以来,始
终恪守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并现场出席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期间,本人秉持审慎、负责的原则,认真听取各项议题汇报,积极参与会议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素养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规范、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决策合法、合规、有效。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任何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意见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本人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涉及事项 意见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2025/4/10 第四届董事会 议案》 同意
第九次会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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