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豪美新材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豪美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开发行了 824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82,400 万元,期限 6 年。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196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82,400 万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美转债”,债券
代码“127053”。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相关法规的规定,“豪美转债”的转股期自 2022 年 7
月 28 日起,至 2028 年 1 月 23 日止。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1.51 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17.57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和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1.51 元/股调整为 21.2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提议;2023 年 5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1.29 元/股向
下修正为 17.97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15 日起生效。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7.97 元/股调整为 17.73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9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4、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73 元/股调整为 17.5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豪美转债”赎回条款和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豪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二)本次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6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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