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101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
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促进企业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2023年1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3年12月19日,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关于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卫峰、陈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78号),指出公司存在关于客户情况的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及时更正澄清的情况,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卫峰以及副总经理、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2024年1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2024年1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4〕20号),指出公司未正确反映披露公司汽车轻量化业务定位等信息,引起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对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董卫峰以及副总经理、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监管措施所指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并加强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深刻反思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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