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
专项核查报告
容诚专字[2026]518Z015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问题一......2
问题二......7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
专项核查报告
容诚专字[2026]518Z0159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6 年 1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07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已收悉。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或“会计师”)
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豪美新
材”)的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专项核查函中所涉
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现将专项核查函的落实和修改情况逐条
书面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本回复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由四
舍五入造成。
问题一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540744.95 万元、
598163.83万元、666706.01万元和557467.33万元,以汽车轻量化铝型材、工业用铝型材及建筑用铝型材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有所变动,汽车轻量化铝型材销售收入及占比逐年上升,建筑用铝型材收入金额及占比呈波动下降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的金额及占比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公司在铝型材销售环节主要采取直销、经销、居间代理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原料为铝锭、铝棒等,产品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与客户进行协商定价。报告期各期,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141.93 万元、18130.19 万元、20940.45 万元和 14315.98 万元,与收入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0.21%、12.61%、12.02%和 10.6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