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黄志雄)
本人作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 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工商管理博士,经济师,曾长期任职地区市商委经委、广州人寿、粤财信托、广东证券等政府经管部门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010 年 8 月起,在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钠股份”)工作,历任董事、副董事长、代理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现任顺钠股份副董事长;兼任顺钠股份子公司顺特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7 月获聘为广东华南科技资本研究院高级顾问;2015 年 11 月获聘为华南理工大学 MPAcc(会计硕士)
校外导师;2017 年 1 月获聘为澳门城市大学商学院顾委会委员。2023 年 5 月至
今担任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获聘为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自 2025 年 4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出席会议工作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会(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会前积极、主动地收集相关议案
的背景等资料,做到按时参会,认真参与各项议案讨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较好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和权限。本人不存在缺席、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姓名 应 出 席 次 亲 自 出 委托出席 缺 席 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实参加次数
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黄志雄 7 7 0 0 否 4
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阅与分析,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与探讨。 在此基础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策过程均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内容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因此,本人对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亦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0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战略委员会。本人不存在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委员会 应参加 实参加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否
黄志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0 0 0 0 否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否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2025 年度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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