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玮)
各位股东:
2025 年度,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董事会换
届选举,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曹玮,1970 年 9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
税务师。曾任深圳银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经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项目经理、广东品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普洱澜沧古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并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本人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曹玮 14 7 7 0 0 3 3
2025 年度,本人出席的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2025 年度,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第三届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召集、参加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应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外部审计、薪酬管理、股权激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等工作提出建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本人共召集并主持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组织各位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提供担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聘审计机构、募投项目结项补流等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审议,审慎发表意见。同时,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持续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安排进行充分沟通,持续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
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参
加了 5 次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等进行审议,切实履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参加了 2
次会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故 2025
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积极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审阅公司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报告,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积极参加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就公司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