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了核查,认为 28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其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8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 261.51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二、关于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经对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 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 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此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 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解除限售所涉 0.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合计回购 5.55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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