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有关规定,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制订本章程。 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
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 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
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务承担责任。
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本
财务负责人。 公司称“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 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
标明面值。 币标明面值。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9,321.5831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9,321.5831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
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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