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汤正梅)
本人作为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汤正梅,女,中国国籍,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工商银行萍乡分行财会部会计、工商银行萍乡分行财会部高级经理,现已退休。2021 年 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审议各项议案,提供决策支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全部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对各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弃权或反对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3次,召开股东会会议2次。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次)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 席(次) 次) 未参加董事会 会的次数
3 0 3 3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4次,出席战略委员会2次,认真履行有关职责,未出现缺席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重点关注独立性、
审计团队专业配备等,并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事项充分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等会议,以及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实地考察生产经营场所、查阅财务资料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执行等具体情况,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实际,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履职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没有限制或妨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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