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张锦胜)
本人作为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履历:张锦胜,男,中国国籍,毕业于南昌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曾任南昌大学食品学院教师,南昌赣江生物化工厂研发部工程师,南京东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现任南昌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教师。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审议各项议案,提供决策支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全部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对相关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弃权或反对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会议2次。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次) 次) 缺席 (次) 两次未参 会的次数
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
3 2 1 3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认真履行有关职责,未出现缺席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会等方式,积极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定期沟通。期间,重点就审计工作安排、定期报告涉及的关键财务数据、
审计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协同推动公司审计与内控工作扎实、高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专人接待投资者来访,通过投资者交流会、网上业绩说明会、接听投资者来电及深交所互动易问答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确保投资者与公司交流渠道的畅通。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在日常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办公天数15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充分利用股东会、董事会、现场考察调研等形式开展现场工作,具体包括:现场走访公司生产基地、研发中心了解公司新产品情况、重点关注公司研发创新方面的工作,参观生产环境,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重点项目在建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没有限制或妨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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